- 邓明磊;叶继红;
县域官员直播带货行为体现了官员的担当精神。借助于官员担当这一视角,构建“个体-情境”分析框架,对县域官员直播带货行为的发生机理进行阐释。研究表明,县域官员直播带货行为由其个体素质和情境因素共同支撑。在个体素质中,县域官员直播带货的意愿、能力和勇气缺一不可。在情境因素中,组织因素、环境因素与风险因素共同影响着县域官员的个体素质。组织与环境因素的推动和支持为县域官员直播带货提供了激励和保障,并增强其直播带货的意愿、能力和勇气。风险因素的存在不仅会影响县域官员直播带货的意愿和勇气,甚至还有可能改变官员直播助农的担当属性。同时,县域官员直播带货的成效会正向反馈于担当的情境因素,由此形成县域官员直播带货的持续性动力。县域官员直播带货的发生机理不仅解释了县域官员直播带货的影响因素与发生过程,还丰富了官员担当作为的理论研究。
2024年07期 No.259 42-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80K] - 沈费伟;方颖峰;
当前,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政府主导下的数字乡村建设“行政化”趋势也日益增强。在国家政策导向和乡村经济形势变化的双重作用下,社会资本参与成为破解数字乡村建设行政化倾向和提高乡村振兴绩效的重要方式。研究发现,社会资本参与数字乡村建设有着自主投资模式、政社合作模式、公益参与模式等几种实践做法,其内在机理体现为社会资本理论信任维度的沟通协商机制、网络维度的项目合作机制、规范维度的利益分享机制。然而,现阶段社会资本参与数字乡村建设还存在着社会环境不健全、治理结构不合理、制度配套不完善的现实困境,阻碍了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基于此,未来社会资本参与数字乡村建设需重塑社会信任、构建社会网络、完善社会规范,最终实现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目标。
2024年07期 No.259 55-6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95K] - 周建青;胡健;
在当前互联网信息内容治理领域,互联网型运动式治理已成为复杂性公共事务与有限治理资源张力下政府开展网络内容治理的主要方式,而既有研究并未揭示出其区别于传统运动式治理的运行逻辑与策略限度。基于空间理论构建“空间-工具”框架,结合Z市网络内容治理案例,对互联网型运动式治理的逻辑更迭与合理性限度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在运行逻辑方面,互联网型运动式治理产生于网络空间新公共领域和风险社会的大背景之下,其背后蕴含着政府“外部动员、整合资源、控制风险”的前瞻性逻辑,风险控制和资源整合外部化的新特征有助于提升网络内容治理效能。然而,互联网型运动式治理在应用过程中显露出绩效层面和执行层面的策略限度,影响政策工具的效用发挥与治理目标的实现程度。对此,建议通过重塑新型网络空间公共领域和优化治理工具配置结构,真正赋能网络内容高效治理。
2024年07期 No.259 68-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32K] - 刘旭然;
立足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情境,在综合公共价值理论和数字政府治理研究成果基础上,建构了“资源-能力-价值”模型,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方法对长三角、京津冀和西南地区的省市两级从事“跨省通办”公务员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实证检验了公共价值实现的路径过程和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并总结了公共价值实现过程中由资源、能力和价值维度及其内在关系构成的因果关联进程,揭示了这一过程中的整合和转化机制。其中,数字化平台支撑、数字化知识基础和价值链伙伴关系等治理资源是公共价值实现的前提,数据共享利用能力在治理资源和业务流程优化能力之间、业务流程优化能力在治理资源和公共价值之间均发挥中介作用。
2024年07期 No.259 77-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39K] - 刘志鹏;王钺;
数据要素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其市场机制建设是我国当前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任务。一方面,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在经济特征上具有一定共性,另一方面,数据要素在技术经济特征上具有多主体性、部分排他性、非竞争性、规模报酬复杂性等特性,这带来了经济激励、互操作性、与现有制度的衔接等问题,为数据要素市场机制的建设加大了难度。基于数据要素的技术经济特征,借鉴发达国家数据要素市场机制建设相关经验,我国可通过以下路径完善数据要素市场机制:优化数据相关权利制度设计,在现有技术条件与竞争格局下促进流通,布局新技术并在其基础上设计更为科学合理的数据要素交易与收益分配制度。
2024年07期 No.259 92-10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43K] - 祁志伟;
作为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数字政府以“理念重塑、技术赋能与组织再造”的演化方式,为中国数字政府现代化的实践逻辑提供了“清晰化”治理架构。在小组领导、发展规划和政策试点的实践探索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领导协调机制、政策规划机制和政策供给机制为主的中国数字政府现代化运行机制,这也构成了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支撑。结合中国数字政府的历史、现实与目标来看,无论是现代化的实践逻辑,抑或稳健性的运行机制,其本质上仍难以跳出“动态变化的数字政府”之窠臼,制度、机制与人的现代化问题在其中始终属于不可回避的事实。研究认为,制度现代化强调的不止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再生产,更关乎制度与现实的契合性及制度善治问题;机制现代化倾向于数字政府建设过程的时代性、适应性和有效性,有条件、有步骤地建立数字政府政策监督平台、形成政策联盟体、建立解决数据共享的政策协同机制与包容性政策倡导及其拓展性应用等至关重要;而人的现代化方面,既要警惕人的非现代化现象对中国数字政府现代化的冲击,也要持续改进人的半现代化现象。
2024年07期 No.259 101-11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68K] - 金耀;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的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框架,契合数据持有者权理论,数据(资源)持有权应作为数据产权配置的逻辑起点。我国现有数据确权路径存在传统财产权、行为规制、数据权益等不同学说,但均存在一定的缺陷,难以成为数据确权方案。数据持有者权理论是对数据权益学说的总结与发展,将数据确权融入治理模式,呈现出“数据持有权+数据访问权”的双阶构造,符合域外数据确权的范式转变。我国数据产权配置方案应以数据持有者权理论为基础,以数据持有权与数据访问权的法律实现为路径,一方面明晰数据持有权的权利构造、构成要件、权利边界等内容,以此构建数据流通与利用规则;另一方面在数据合同流通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形下,法律有必要介入创新数据访问权或访问规则,以确保数据资源的流动性与可获取性。
2024年07期 No.259 112-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6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