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数据要素地方实践

  • 政企协同与AI赋能: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路径创新——以成都“管住一级、放活二级”模式为例

    张会平;邓建平;

    城市是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重要空间载体,促进城市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抓住国产大模型技术突破带来的智能化转型重要机遇。以成都“管住一级、放活二级”数据开发利用模式为例,基于协同治理和组织赋能理论,构建“结构-动机-能力”理论框架,聚焦数据供给、数据流通、数据应用三个环节,分析政企协同、AI赋能的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路径创新的逻辑。研究发现,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协同演化形成了三层主体网络,“数据主管部门-数据集团”的协同联动是网络运行的中枢机制,AI赋能中枢机制能更好地发挥中心作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突破让企业看到了目标跃升的路径和智能化转型的机会,多元主体在协同过程中建立起信任;资源适配机制让相关主体具备了提升能力的基础,搭建的验证平台为能力联动增强创造了条件。

    2026年01期 No.277 2-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623K]
  • 从创新驱动到生态治理: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内在张力及路径跃迁——基于贵阳大数据交易所(2015—2025)的实践探索

    曾宇航;冯碧楠;樊梅;肖连春;

    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议题。借鉴公共资源治理的“社会-生态系统”(SES)理论,结合数据资源特性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社会技术系统”(DEM-STS)分析框架,并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挂牌运营10年来的创新实践开展纵向单案例研究。研究发现,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发展历经制度初创期、市场转型期、治理深化期三个阶段,其在股权重组后虽致力于提升场内数据交易活跃度,但仍面临数据供需匹配精准度不足、价值锚点模糊等现实阻滞。研究指出,生态治理体系不健全是导致上述困境的核心原因。鉴于此,研究提出构建多层次协同的制度体系、建立多主体协同的共治机制、强化数据可信流通治理等生态治理路径,以期超越“技术治理乌托邦”,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理论参考。

    2026年01期 No.277 15-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04K]
  • 数据跨境流动地方治理路径:框架、实践与方向——基于“技术-制度-组织”的分析

    张龙鹏;唐芳;孔文豪;

    如何将国家制度规范转换为地方治理路径,是深化数据跨境流动治理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基于“技术-制度-组织”分析框架,对上海临港、粤港澳大湾区开展案例分析,深入挖掘数据跨境流动地方治理的路径转换与结构逻辑。研究发现:第一,随着国家治理框架的逐步完善,地方治理经历了制度应对、技术牵引、技术制度协同的路径演进阶段;第二,理论上,地方治理应迈向系统耦合阶段,但实践中还面临技术嵌入力、制度适配力、组织统筹力不足的挑战;第三,推进数据跨境流动地方治理系统耦合的路径在于,技术应承载规则并服务过程,制度须强化适配与细化逻辑,组织则须统筹资源实现高效运转,共同构建一个开放、包容、弹性、可持续的地方治理体系。

    2026年01期 No.277 30-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493K]
  • “场内”数据交易机构缘何成效不佳?——基于“不成熟性”市场失灵视角的实证研究

    付熙雯;郑磊;

    我国各地近年来建立的“场内”数据交易机构实际运营成效普遍不佳,在缺少真实交易量的情况下,通过“搬运”“凑数”来制造交易量。研究发现,目前数据交易市场自身存在“不成熟性”市场失灵,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数据交易行为具有伴生性,往往嵌入在主营业务活动中,难以作为独立业务进行剥离和界定;二是数据交易品具有非标准化特性,导致其价值难以被统一估算;三是数据交易对象具有多主体归属、易复制特性,不易达成交易并形成有效市场;四是交易双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推高了信息搜寻与协商谈判成本;五是数据交易可能产生负外部性,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主体的参与意愿。而面对上述市场失灵现象,各地建立的“场内”数据交易机构未能有效修正不成熟性市场失灵,其自身存在的必要性也受到质疑,形成了“数据交易中心需要数据交易,而数据交易不需要数据交易中心”的尴尬局面,究其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三方面:“场内”数据交易机构在初始建设目的上存在偏差,在自身定位和服务能力上先天不足,在功能角色上与市场现有机构重复。一个被指定的“场内”交易机构究竟是市场的真实需求,还是源于“场”自身的利益诉求和自我建构?文章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打破场内场外的二元藩篱,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不等同于建设数据交易场所,建议明确“场”无分内外,合规皆为“市场”;二是探索多样化的数据流通形式,不应将数据交易视为唯一路径,而应鼓励多种合规模式并行发展;三是重新定位数据交易机构,推动其从数据交易的唯一“发生场所”转型为促进数据流通的“服务平台”;四是转变政府自身角色职能,从直接下场“催促”交易,转向聚焦于基础制度供给与公共数据供给,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与发展提供坚实底座和有利生态。

    2026年01期 No.277 44-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37K]

学术篇

  • 平台赋能与网络协同:城市治理数字化场景价值共创的过程与机制——基于S市A区的案例研究

    郝文强;唐亚林;

    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已经迈入了场景化应用拓展阶段,而学界关于数字化场景的相关研究相对滞后,难以回应场景建设的公共价值失灵问题。基于价值共创理论,建构“主体-过程-机制”框架,对S市A区场景建设的案例实践进行深入剖析,提炼场景价值共创的实现路径与作用机理。研究发现:城市治理数字化场景价值共创是平台方、需求方、供给方多元主体合作互动的过程,即多元主体通过平台搭建了场景价值共创的组织网络,并基于平台协商形成了场景价值共识,经过平台互动达成了场景价值共生行动,最终实现了场景价值共赢。在此过程中,平台通过载体连接、组织协调、底座集成、规则统筹等赋能作用,促进了多方主体联合、多元价值融合、跨界资源聚合与共创行动统合等网络协同机制运作,从而创造了公共价值。研究结论揭示了场景价值共创的内在机理,为推进数字化场景的公共价值创造提供了路径解释与有益镜鉴。

    2026年01期 No.277 54-6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11K]
  • 压力耦合与责任漩涡:城市基层数字热线平台的负担叠加过程研究——基于对A市S区诉办热线案例的过程追踪

    赵吉;邱宏宇;

    既有研究虽关注数字技术对基层治理的负向影响,但鲜少揭示其从赋能到增负的深层机制。基于A市S区“诉办热线”平台的田野追踪,构建“压力耦合-责任漩涡”理论框架,剖析基层负担的动态叠加过程。研究发现,数字平台通过规范化压力形成、适应性压力产生、问责性压力加剧、任务性压力叠加四阶段,驱动压力交互耦合。其中,规范化压力源于精细化制度设计,适应性压力来自技术嵌入与组织调适的张力,问责性压力因数字化考核强化而激增,任务性压力则由政社互动中的诉求膨胀引发。四类压力并非线性递进,而是通过累积、交互与共振效应形成嵌套式增压网络,最终导致基层陷入“责任漩涡”,即便单一压力减弱,责任惯性仍持续扩张,催生形式主义与治理内卷问题。研究结论突破传统单一路径解释,揭示了数字治理中“技术-制度-社会”三重张力的复杂互动,为理解基层负担的生成逻辑及政策优化提供理论启示。

    2026年01期 No.277 68-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48K]
  • 人工智能嵌入自然灾害风险研判的实现机制——以广州市黄埔区智慧应急改革为例

    孟庆国;董鹏;邹昀瑾;

    自然灾害频发对社会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威胁不断加剧,人工智能技术为提升自然灾害风险研判的敏捷性提供了新的机遇。通过对广州市黄埔区智慧应急改革案例的剖析,构建“场景-过程-功能”理论分析框架,对城市智慧气象预报预警、城市防洪排涝指挥决策、隧道防内涝智能管控三个典型案例进行了系统的实证分析,揭示人工智能嵌入自然灾害风险研判的实现机制。研究发现,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提升灾害场景的动态感知能力,实现即时准确的数据监测与反馈,优化应急管理过程中的决策支持与资源调度,增强系统的整体应对能力和灵活性。研究结论扩展了敏捷治理理论,考察了技术嵌入风险研判的关键角色,提炼应用路径,为未来敏捷感知、知识挖掘和智能处置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框架和行动方案。

    2026年01期 No.277 82-9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99K]
  • 个人数据空间的运行模式、体验要素与推进策略

    康俊;兰静怡;刁子鹤;

    建设个人数据空间是破解个人数据资源开发与利用难题的重要方式,然而现有研究较少探索个人数据空间的运作机制与推进策略。立足个人用户视角,界定个人数据空间的内涵,剖析个人数据空间的成员、技术、价值生态特征;根据个人数据的流动路径差异,区分个人数据空间的运行模式;通过对个人数据空间用户评论文本的主题建模分析,识别用户体验关键要素。研究发现:个人数据空间运行模式可分为数据主体主导型、数据持有者主导型、数据服务方主导型和数据使用方主导型四种。报酬获取、程序性能、生态融合、数据安全是个人数据空间用户体验的四项关键要素。其中,报酬获取对用户体验的影响最大,其次是生态融合,再次是程序性能和数据安全。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在稳慎探索个人数据空间建设时,应优先聚焦数据报酬收益激励,重点推进生态系统合作协同,同步完善数据空间技术支撑与数据隐私安全保障。

    2026年01期 No.277 96-10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954K]
  • 数据要素协同治理何以化解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反公地悲剧”?——基于X市征信数据产品的案例研究

    吕守军;贺一舟;

    公共数据的“反公地悲剧”源于决策权碎片化导致的开发利用不足。既有研究虽从协同治理的视角探讨了传统公共物品的“反公地悲剧”应对策略,但鲜有关注该理论在公共数据这一新型公共物品领域的应用。以X市征信数据产品开发利用为研究对象,基于“起始状态-协同开启-协同动态-协同结果”的分析框架,探讨数据要素协同治理何以化解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反公地悲剧”。研究发现,政治逻辑、科层逻辑、市场逻辑等多重制度逻辑的相互影响触发了协同开启;催化领导归合利益相关者意愿,技术理性通过重塑合作关系与推动组织重构赋能了协同动态;最终转化为释放多维公共价值的协同绩效。此外,还归纳了传统公共物品与数据要素“反公地悲剧”的异同点,对比了两者在协同治理机制上的差异。

    2026年01期 No.277 110-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58K]

  • 卷首语

    <正>数据要素地方实践既是对国家顶层战略的积极响应,也源于地方推动数字化转型的内生需要。当前,数据要素地方实践呈现出多元化、场景化、智能化等特征,成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治理模式、释放数据价值潜能的重要试验场。本期“专题研究:数据要素地方实践”刊发四篇文章,从不同维度阐释了数据要素地方实践的创新经验与发展问题,为进一步探讨数据要素地方实践的复杂图景与演进路径提供了思路。

    2026年01期 No.277 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3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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